人民制憲會議大會宣言

  在台灣歷史上,由台灣人民的代表,以台灣這塊土地和土地上的 人民為主體,而草擬制定的台灣憲法草案(以下簡稱台灣憲草),終 於在人民制憲會議代表兩天來的辛苦、認真而熱烈的討論下完成了, 這是台灣歷史上前所未有的創舉。

  長期以來,在威權體制下,台灣實無真正的民主憲政可言。當全 世界性的民主浪潮,特別是最近蘇聯短命的流產政變.均顯示人民才 是推動民主、防止動亂、安定國家的最主要力量時,作為人民制憲會 議代表的我們,不論是民進黨、無黨籍、學術界、文化界、宗教界、 原住民、社運團體以及海外鄉親,都共同秉持著對台灣的責任感和愛 心,全心全力為現在及未來的台灣,提供一部最具代表性、整合性、 前瞻性而又能反應時代脈博的台灣憲草。

  台灣憲草確認台灣之主權屬於台灣全體人民,並確認新憲適用在 台灣及其二千萬人民,這是台灣人民堅定的政治宣告。為了打破國民 黨四十多年來少數統治的本質,人民制憲會議主張總統直接民選,總 統應從國家主權的最大多數獲得授權,成為推動政治改革的中心,以 帶動國家意識的形成,並貫徹二千萬化人民的意志。台灣憲草採單一 國會,對國民主權有更具體的規定,基本人權的內容更為充實與周延 ,司法也有創新和民主化的新因素,地方自治的精神則更加落實。總 結的說,台灣憲草兼顧了理論與實際,反應了時代的要求,表現了前 瞻的引導。

  人民制憲會議是台灣民主運動史上包容性最廣、統合性最大、位 階性最高的一次制憲會議。這次會議整合了海內外在野的力量,而在 整合過程上,在野力量彼此之間,基於民主精神,互相尊重、學習、 包涵、容忍,因而才有突破性的發展,並通過了為在野力量共同促成 的台灣憲草。

  相對在野力量往更寬廣的方向努力,國民黨基於一黨之私,卻一 直往更狹窄的內部妥協,以確保其既得利益。這兩種不同的方向,正 分別了朝野修憲與制憲之爭。我們要正告國民黨當局,任何想在現行 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以修憲方式進行的憲政改革,都會將台灣導入 死胡同,並將永遠無法徹底解決我們所面臨的憲政問題。

  我們更要向全國同胞表示:台灣憲草是一部屬台灣人民的憲章, 更是一部屬於台灣土地的憲草。在野力量提供這部憲章,不僅見證在 野力量具有責任感,更見證在野力量具有執政能力。我們誠懇的籲請 全國同胞,全力支持台灣憲章,並經由年底國大選舉,共同為台灣憲 法催生,以迎接新生代下的新台灣。


一九九一年八月廿六日凌晨一時卅分

于台灣大學法學院國際會議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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