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婦女基本上面臨的問題大致可以區分為法律、工作權益、
財產權、教育權、健康保育等幾個方面。在法律方面,雖然憲法上明
文規定男女平等,但現行的民法親屬編中仍堅持男主外女主內,其中
「妻以夫的住所為住所」、「夫妻聯合財產由夫管理」及「子女從父
姓」這三項對婦女最為歧視與不公。
在工作權益上,台灣的女性同時也受到相當大的限制。沈重的家
務勞動限制了女性的工作參與。雖然就業市場需要女性的參與,但是
育兒照顧老人及家務工作仍然落在女性頭上。同時,有許多公家及民
營機構在雇用條件上嚴重歧視女性,有許多工作.禁止女性進入。甚至
在陞遷、進修及薪資上也備受歧視。
在教育方面,我們的教科書中充斥著歧視女性的訊息與情境。尤
其是在高中到大學時男女都必需修「軍訓」課程,而女生則必需修跟
照顧和家庭有關的「護理」課程。此外,受教育的比例上,大學部男
生是女生的1.42倍,到了博士班更相差到5.62倍,顯示家長們比較願
意栽培男性受教育,而比較不願意給女性相同的機會。
政府在生育政策與醫療政策上對女性的性、生育和身體進行控制
。生育政策一方面否定女性的生育自主權,讓女性依賴醫療專業,造
成許多「沒有子宮的女人」與「沒有甲狀腺的女人」。在絨毛檢查術
普遍的為私人診所使用時,許多家長在知道嬰兒的性別為女性時,選
擇墮胎的比例大增,造成女嬰的蒸發。
除此之外,女性在生活中也深受暴力的威脅,不管是家庭中丈夫
對妻子的暴力行為、言語的辱罵、精神的虐待,或是另大多數女性深
深恐懼的性騷擾、強暴,甚至是台灣盛行的「嫖雛妓」的行為,這些
對女性的迫害,都使女性時時提心吊膽,根本沒有得到基本人權的保
障。
雖然處境艱困,我們已經有許多勇敢的姊妹站出來,組織婦女團
體,結合社會的力量為女性爭取應有的尊重與基本的權利。有些女性
團體主要做有關雛妓救援的工作;有些致力於法律條文的修改;有些
為爭取女性勞工的權益而努力;有些長期輔導在婚姻中遭受丈夫拳頭
威脅的婦女;有些全面性的檢視婦女處境,監督政府的婦女政策。所
有投入婦女運動的姊妹都為提升台灣的女性地位而努力的打拼著,而
所有的努力也希望儘快看到成果,希望我們的女兒,以及所有在這塊
土地上生活的女性可以生活得更自由、更有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