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權會

會訊專題: 活在死亡邊緣

婦女救援基金會婚暴組 李翠華

  最近的家庭事件上報率頻繁,而對媒體稍有概念的人都知道所謂:「狗咬人不稀奇,人咬狗才奇怪。」因此當悲憤家屬見焦屍沒有捶胸頓足,反而辱罵屍體、將屍體分隔等等,就引來諸多揣測,隔天不同立場紛紛見報,有的指責媒體過分嗜血性的報導,有的指責家屬的辱罵行為,有的為孩子抱不平,當然也有聲援受虐婦女的,或從心理層面說明吳女應該找尋適當管道;或從社會環境解釋她的無奈,但不論各界立場如何,也不論事件本身是否有可看性,媽媽帶著小孩選擇了自焚的死亡方式這本身就是一個值得關切的議題,因為在我們所接的婚暴專線中有太多的婦女的確有過自殺的念頭。

    #一、 受虐婦女的選擇

      性別本身雖影響兩性在工作及生涯的選擇,但權力關係的展現更突顯出一個社會的本質對性別的尊重或屈辱,當我跟著受虐婦女到警察局、跑法院、去驗傷、求庇護……,我才更加明瞭為什麼她不立刻逃家?為什麼她要在原地打轉?因為她的現實處境確實參雜了孩子的未來、娘家的安全等諸多考慮;因為社會環境也的確無法完全提供受害者一個安全的保障。沒有證據,施暴者仍逍遙;有了證據,仍停止不了暴力。不但是法、警或醫療體系,甚至是社會福利,只要有權力就有不平等,就有暴力存在;有階級就有歧視。我想如果我沒有與她走過,恐怕我永遠都不能確切體認一個受虐婦女的選擇空間到底還有多少?

    #二、 為死者聲援

      這個按鈴控告的行動其實是很悲哀的!我想任何一個人都不願意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才恍然大悟,人人皆知預防的重要,但如果沒有檢視整個體系、運作機制與背後推動的那雙手,預防也只是呼籲,但在反省與預防中間,還有更重要的就是行動。

      發聲即是行動,每個人都有行動的權力,除非你被綁架或被威脅,我們聲援的行動同樣也遭到類似的處境,我們的聲音似乎也遭威脅。此時我們又多了一分與受虐婦女近似的感受,只是我們面對的不是案夫,而是質疑的眼光。「你們沒看見、沒聽見,只聽片面之詞,沒作雙方確認,怎能說吳女就是遭受婚姻暴力?」這樣的描述方式實在太熟悉不過了!因為在每天的婚暴專線中都有婦女說:「我去報案,警察不理我,因為他說我又沒看見,怎麼做筆錄?難道要我慘死在家中?」「我要告他,但聽說要打的很嚴重法官才會相信,難道我要斷手斷腳才能逃出魔掌」?這種質疑、否認、拒絕的眼光才是受虐婦女走不出來的最大阻力!而我們面對類似的質疑卻要積極反撲,因為人人都有權力為自己發聲,人人都有選擇權,人人也都有立場,除非我們相信裁判是公正的,否則除了發聲還要挑戰。

    #三、 無用、無助、無望

      結婚→被毆←→忍耐←→逃家←→返回←→自傷或傷人,暴力是一種循環,遭婚暴婦女的生命彷彿也落在一種循環當中,除非外在環境的積極介入或者她自己積極的求生動機,否則最可悲的結局不是不可能發生的,許多婦女在此情境中也曾有過輕生的念頭,當她考慮或選擇自殺,就是她以無用、無助與無望來表達自身的處境,蘭潭婦女攜子自焚案我們可以由娘家家屬得到的細微消息中,其實可以知道這是一個典型的婚姻暴力的狀況:她經朋友介紹認識,婚後才知道他不識字,嫁入夫家分擔家計,家務大小全心打理,脾氣不好一陣毒打,返回娘家家人勸退,滿肚委屈無人申訴,唯獨幼子是其所有……當我聽見娘家親屬說吳女生前連100元也要記帳、稍一晚歸或與人多說兩句就被說成是討客兄、娘家來電都被監聽、小孩已經有過度怕生傾向時,這種種的描述都和我們在專線中所聽見的情況類似,有時我甚至會在案主還沒有描述自己下一句要說的話就可以接續她的案情,實在很悲哀!卻也在其中發現暴力現象在一個不平等的社會中所有的共通性。

    #四、 暴力無所不在

      暴力是快速解決問題的方法,當暴力已經養成習慣且得到許多好處時是很難改變的,暴力也以不同的樣態出現在家庭與社會中。當我們談起這個事件時,我們看見媒體也是一種暴力,因為它強迫我們視覺,一再重複部份的真實,設定聳動的議題,迫使我們接受非完整的資訊。當受難家屬堅持不曝光,卻仍有記者毫不尊重地拍攝,這也是一種暴力,因此暴力幾乎是無所不在、有權力就有使用暴力的可能。只不過技巧好一點的是加一點蜜糖,讓你誤以為是自願 (其實是被脅迫),技巧差的是當眾一拳,人人喊打:毆妻技巧好的是打到不留痕跡,無法開驗傷單,毆妻技巧最差的是打到遍體鱗傷,干擾安寧,鄰居勸架,警察當場逮捕!後者雖是最慘,但對現今的婚暴婦女而言恐怕是求知不得的結局,因為可以早早解脫。生活在這種有形無形的暴力處境中,除了人人求自保外、我想更重要的是當第一次被暴力威脅時,就能立即採取行動。曾有案主說當她長期被毆後,有一次她竟然忍不住拿菜刀追出來(她事後回想時也不明白當時哪來這麼大勇氣),自此以後,先生沒再施以肢體暴力。&

    #五、 社工員的認同與迷思

      選擇社會工作、多半認為這是一分具有意義的工作,很多人也喜歡以助人專業為封號。到底什麼是專業?專業由誰評定?(現代社會好像不講專業就很不專業)因為這是直接與人-與弱勢人群接觸的工作,我們面對的都是一些在社會上或在某一個生命歷程中急需幫助或陪伴的人,因此我們有時也會陷入專業就是在面對案主時可以展現出我的不同或我的能力,讓案主肯定我們能協助她的能力,以至於更信任我們所做的,但我需提醒自己專業的評定不應該由案主、而是由社工領域的監督系統、讓機構內或機構間來評定。據了解,蘭潭事件中的女主角也曾求助某專業機構,但為什麼仍然發生這樣的狀況,在我們追究責任的同時,更重要的是檢視台灣的社工環境與社會環境,提供給社工員怎樣的訓練?為什麼現今社工的年齡落差大?是什麼原因使社工轉業?如果機構沒有提供社工員一套完整的訓練計畫(不只是在學校就夠了),提供背後的支持系統,監督個案管理工作,聯繫與健全各地區公私網路及資源共享等等,我們又如何期待求助者在機構內療傷與復原?

    #小結:象徵意義大於實質

      此次蘭潭事件雖是激起了不小的震撼,控訴的行動也尚未落幕,我們等待結果,但是更期待藉由這一次的聲援,能夠再一次提醒大眾重視婚暴婦女的現實處境。最近曾有一位逐漸脫離婚暴陰影的個案,她談到當時在離婚訴訟時家人如何的盡心協助、逃離夫家時娘家及親友如何接濟。我們真心希望社會大眾在看待遭婚暴婦女的同時也能如娘家一般,在他們最需要、當她們活在死亡邊緣的時候伸出一雙溫暖與支持的手。&

編者按:蘭潭案已於4/21日作成判決,林慶章依污辱屍體罪嫌及對於已死之人公然污辱罪嫌提起公訴,目前進入訴訟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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