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聽會邀請函 『從燁隆假發票案--談檢察一體』公聽會
一、前言:
- 引起各界疑慮的燁隆假發票案,其偵察過程疑雲重重,繼檢察長加派兩位檢察官稀釋原主辦檢察官林應華的偵查權後,林應華檢察官又親自證實:檢察長曾下條子具體指示未來於偵辦燁隆虛開發票案,不論是傳訊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拘提、交保、責付、限制住居、收押、起訴、不起訴.....等皆需三位檢察官彼此同意才可行動,若有歧見責由檢察長裁示。檢察長如此的舉動,是否仍能以檢察一體的原則來解釋,還是已經干預此案,侵害林應華檢察官的檢查權?檢查一體的內涵究竟為何?其界線何在?
二、主辦單位:
- 立法委員蘇煥智國會辦公室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三、邀請對象:
立法委員 台大教授 中興教授 官員代表 檢察官 律師 彭紹瑾
蔡明憲蔡敦銘
林山田黃東雄
甘添貴法務部 李子春 林永頌
顧立雄
四、時間:
- 八十七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十點至十二點
五、地點:
- 第九會議室
六、討論題綱:
- 1.檢察官的地位為何?檢察一體與獨立偵查權的內涵各為何?
- 2.檢察長對檢察官的指揮命令應遵守的分際為何?
- 3.於制度上應如何克服檢察長濫用檢察一體原則進而干涉個案。
- 4.燁隆假發票案先後發生高雄地檢署檢察長指示增派兩檢察官協同辦案,且三位檢察官應行動一致;高檢署檢察長指示移轉管轄,此一連串的動作究竟是檢察一體抑或政治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