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小學教科書是否應由教育部補助

案由:

本院廖委員永來,針對國中小學教科書是否應由教育部補助問題, 認為國民教育乃百年樹人旳工作,屬於義務教育,理應由教育部全 額補助,而且應該撥一筆「國民教育教科書專款補助」的預算來支 付,不應自「國教統籌款」中挪用。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壹•放眼世界各國,國民教育是各國的基礎教育,諸政府都了解所謂「   本立則道生」的道理,因此各國皆相當重視該國的國民教育,亦即   義務教育,不需學費、教科書費,也就是說,目前世界上大部分國   家受國民教育是完全免費;反求諸己,只有台灣國民教育還停留在   三、四十年代的貧窮克難教育時代,仍對國中小學學生收取教科書   費,適反其道而行。

貳•教育部對國中小學收取教科書費,乃由於義務教育甫實施之時,教   育部並沒有多餘的經費,大家共體時艱,因此部分教育費用由受教   育者自行支付,久而久之,大家忘了這原本是種權利,反倒成了應   盡的義務;直到八十二年底縣市長將其強化成政見,才逐漸受到教   育界及教育部的重視。

參•但教育部始終不肯將國中小教科書的補助編列成專款預算,專款補   助國民教育教科書,而發文各地方政府自中央補助地方的「國教統   籌款」中來挪用,如此補助形同虛設;各地方政府之所以需要中央   補助國教經費,乃由於地方教育設施經費迫切不足,如今又要地方   將此筆拮拒的經費拿來支付教科書費,顯見教育部缺乏誠意。地方   一直盡力爭取,教育部卻始終以經費不足、支票應由縣市長自行兌   現等為托辭,至今仍無專款預算。

肆•對教育部此舉,本席認為教育部反客為主,剝奪國民義務教育的權   利。各縣市長之所以將國民教育教科書免費列為政見,並不是無中   生有,化不可能為可能,該政見之所以能被選民所接受,乃因其本   為政府所應為之事,政府卻不曾為之之故。教育部應該檢討的是預   算結構,或爭取教育預算,而非推托搪塞,該年選舉該年給予補助   ,不選舉即取消補助,中央若無確定政策,地方即無所適從。

伍•本席認為,教育部應儘速做成「國民教育教科書專款補助」決策,   讓地方政府有法可循;「本固則邦寧」如此簡易的道理,執政黨豈   會不知?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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