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權會

要求重新評估「人工協助生殖法」草案
連署書


#   行政院衛生署人工協助生殖技術諮詢委員會日前已議決將贊成「代理孕母合法化」的草案版本提報行政院,一旦經立法通過,台灣將成為全球第一個由國家立法將代理孕母合法化的國家,如此攸關所有台灣女性之生育價值觀、身體自主權,及健康權的一項宣示指標,卻未見到社會大眾及女性充分之討論與意見發表,亦未看見法案定議之相關統計數據及需求依據,這樣的發展使我們感到草率及憂心!

#   此外,我們發現此草案著眼於保障受術夫妻的權利,對代理孕母與醫療機構的保障與規範顯然不足,而且對於代理孕母制度所可能產生的各項問題,草案當中若非缺乏相關規定,就是僅以宣誓性的法條規定之,在攸關代理孕母、受術夫妻與醫療單位的權益、責任歸屬上形成極大的漏洞。目前,此草案並無法實際解決代理孕母制度所產生的問題。

#   此草案之內容,不僅影響到不孕者、代理孕母、醫界三者,對整個社會價值觀的影響更是不容小覷。但是在委員會的組成中,我們發現有特定利益團體介入草案的形成,導致草案缺乏通盤的考量;同時,在委員會的性別比例上,亦呈現極不平均的現象,缺乏女性、婦女團體的聲音。

#   此法影響範圍不是只限於醫療技術與親屬關係認定的層次,就社會學、護理、心理、工作、保險等,與整體價值觀的衝擊與影響更是不容忽視,但是,目前的法案不僅缺乏相關的考量,就連僅有親屬法、醫療單位的規定,仍有不足之處。面對這個對「人」的價值與影響整體台灣女人生活關係與生命價值的草案,不論立場為何,我們都該以認真嚴肅的態度面對,審慎考量。

#   因此,我們要求:

  1. 衛生署將草案退回委員會,重新評估。

  2. 本草案之形成,應進行更多民間不同立場的討論,與彙集各方發表的意見,並且就行政院衛生署人工協助生殖技術諮詢委員會的代表,性別組成不平均,女性、婦女團體代表比例應增加。

  3. 衛生署應儘速舉辦全國性之公聽會,與國際性學術會議,彙整國際之學術及立法資料作為衛生署的參考資料。

  4. 呼籲身為跨世紀的立法院,除了傾聽不孕夫妻與醫界聲音外,更要顧慮到未來代理孕母的處境。更重要的是這個制度法制化後,對生命倫理、社會價值產生的衝擊,需要更審慎的思考與評估,才是具有二十一世紀遠見之立委。

  

    # 起草團體: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

    惠請 貴團體/個人響應連署,並發表意見!!

    聯絡人:黃雅雯
    電話:2532-3641-13
    傳真:2532-6732


連 署 書 回 函

本團體/本人願意參加連署
本團體/本人願意參加連署並將此連署書傳真給其它友好團體

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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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   連絡傳真:

各團體/個人亦可下載 回函連署後,傳真回女權會(傳真電話:25326732),
謝謝!


#   已連署團體與個人:

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李江卻台語文教基金會、陳豐惠、得聲國際法律事務所、李兆環、蕭貞萍、曾皇程、洪憶雲、林家祺、紀冠伶律師、勵馨基金會、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台北市社區婦協、南港婦女服務中心、中華民國世界和平婦女會、婦女新知基金會、都市改革組織、新女性聯合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台北市上班族協會、台北市佛教觀音線協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婦女事工委員會、莊淑珍、高雄市女性行動協會、彰化縣玉蘭花女性權益促進會、國大代表丁詠蓀、曹君泰(電視文化研究委員會)、主婦聯盟台中工作室、內湖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江秀璇、顏如玉、施尹琳、陳莉菁、魏文珊、宋偲嘉、進步婦女聯盟、終止童妓協會、人本教育基金會、民進黨中央黨部婦女發展部、台北縣原住民婦女服務協會……,
持續連署中。
(依回函順序排列)

#   連署人意見:

  1. 請衛生署在廣納民眾、專家建議並舉辦公聽會後、再重新評估;以免屆時就所衍生之相關問題無因應、解決之道。(得聲國際法律事務所)

  2. 秉持本會一貫以「提昇倫理道德促進家庭倫理」為最高宗旨的理念,認為「代理孕母」將造成對家庭價值莫大衝擊,故願意參加連署。(中華民國世界和平婦女會)

女權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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