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三法修正公聽會

時間:
 1995年10月17日 am9:00

地點:
 立法院第九會議室

主辦單位:
 NII民間諮詢委員會
 隨意選取視訊先導實驗計劃(VIIT)
 蘇煥智立委國會辦公室

協辦單位:
 開拓文教基金會


  政府對電信、有線、無線電視以及廣播電台等事業的發展,一向採取 保守的態度。電信事業更是長久控制在政府手中,民間完全缺乏參與經營 的管道,成為我國通訊事業發展的一大阻力。近年來由於加入世界貿易組 織的壓力,以及全世界自由化潮流的影響,政府不得不檢討既有的政策, 計劃將部分國家壟斷的通信事業開放,讓民間業者參與競爭。因而也積極 修改電信法規,此即「電信三法」(包括「電信法修正案」、「電信總局
組織條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組織條例」)的由來。

  但行政院所提出的修正草案(八十一年與八十三年宋立法院),仍具 相當保守的色彩,其著眼點在於消極地符合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自由化要 求,並未從如何釋放,刺激民間經營的角度出發,以致於電信三法修正案
送入立法院以來爭議不斷,至今以有六種版本在委員會待審。

  針對各方的質疑,加上政府欲建立亞太營運中心,以及NII計劃的推動 ,開放的幅度與腳步須更積極,於是行政部門著手整合,交通部在今年九 月提出「電信三法最新趨勢」,試圖對各方意見加以回應,並提出在修正 案,預計最近會在行政院會通過,執政黨亦將這批法案列為優先審議的法 案。然而,電信三法之修正與在修正,其中仍有許多待斟酌處,因而主辦 單位邀集相關主管機關、民間業者、學者專家,共同參與此一公聽會,冀 望發揮集思廣益的功能,對如何建立一個健全的且自由開放的制度與環境
提出建言。


討論提綱:
  一、電信事業主管機關之定位
  二、監理機構之超然性與公正性
  三、第一類與第二類電信是業之界定
  四、第一類電信之開放程度、開放方式及開放時程表
  五、電信市場對外資開放的程度與時程表
  六、電波使用之管理、監督


新國會   update:1995.10.14